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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发表时间:2020-11-28 11:21:27  来源:蛙库网  浏览:次   【】【】【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该会编制的《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该标准从基本概念、库存管理、经营销售、流通渠道、交易形式五个方面归纳了当前中国库存积压商品流通领域使用频率较高、实用性较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并附有中英文对照表。标准还从库存积压商品的性质、产生领域、价值变化、所有者性质等多角度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了分类。

中国旧协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毛德鼠指出,由于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是一个特殊的新兴行业领域,仅在少量标准文献中出现过部分与库存有关的词语,这些词语既不能形成独立的体系,也不能较全面的概括当前该领域常用的一些行业术语。此外,在国内流通市场上,一些概念界定不清,有混淆趋势,也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和理解误区,给行业发展、市场监管和政府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他认为,标准的实施将为从事库存积压商品流通业务人员间的沟通及信息交流提供方便,为社会相关人员了解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专业用语提供帮助,也为政府管理、市场监管、行业研究提供依据,还为开展库存积压商品国际贸易、争得国际库存行业领域市场竞争主导权和话语权奠定基础。

他表示,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人们对库存积压的认识,纠正对库存积压商品及相关概念的误区,引导公众关注盘活库存积压商品是节约社会闲置资源、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重大工程,对于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国际业务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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